文/九派新闻特约评论员 秦川
“院士不是万事通,在其专业之外未必就是专家,如果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一不小心”就容易被人利用,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恶果。”
近日,中国科学院网站发布了新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据报道,与旧版相比,新版内容由26条增加到33条,更为全面和富有针对性。
其中,新增的“禁止行为”章节共有5个禁止,分别是:禁止参与有损中国科学院及院士群体声誉的活动;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禁止院士增选中的各种不当行为;禁止违反规定与候选人交流增选工作相关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向他人泄露评选过程中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及调查处理意见、选举结果等。

这5个禁止,更是条分缕析,界定明确。在舆论场中,“禁止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登上了热搜,引发热议。有网友认为,“早就该这样,做好自己领域的事就不错了。”也有网友表示,“感觉管得太宽了。”
需要明确的是,中科院禁止院士公开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绝不是禁言。这句话有一些界定,一个是公开发表。如果在私下里,院士当然可以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另一个是学术意见。无论在私下里还是在公开场合,院士当然可以发现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意见,但不能发表学术意见。如此而已,谈不上不让院士发言。
中科院为何出此规定?原因很简单,一些人自从成了院士之后,俨然变为万事通,热衷于走穴,有意无意地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不管对与不对,因为其身份和地位,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力,乃至带来严重后果,极具误导性。比如,某院士在公开场合鼓吹某药疗效,而某药与其专业毫不相干,这合适吗?
院士不是万事通,在其专业之外未必就是专家,如果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一不小心”就容易被人利用,可能出现难以控制的恶果。
院士应该爱惜自己的羽毛,不在公开场合发表与自身专业领域无关的学术意见,这也是对自己的最好保护。
同时也要看到,中科院出台“5禁止”,也是对院士的爱护。近年来,一些院士过于陶醉名利,太喜欢拿自己的身份谋取不正当利益了。
“人必其自爱也,而后人爱诸;人必其自敬也,而后人敬诸。”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希望广大院士善养浩然正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院士称号学术性、荣誉性的本质,传播真理、传播真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言为士则、行为世范,提携后学、甘当人梯,在全社会树立良好道德风尚。
院士不仅是学术翘楚,还肩负着道德义务,如果沦为名利客,蝇营狗苟,既有负国家期待,也有负本身该有的价值和使命。
值得一提的是,“5禁止”来自中科院的新版《中国科学院院士行为规范(试行)》。其实,不独中科院院士,工程院院士也应该践行“5禁止”。为此,中国工程院也有必要出台类似规范。
当然,现行的《中国工程院院士行为规范》对工程院院士也有约束,比如,院士不得参与有损院士和中国工程院声誉的活动,不以“院士”称号参与商业广告宣传,公开发表观点时应严谨、审慎、客观、准确等等。
“繁霜尽是心头血,洒向千峰秋叶丹。”两院院士是国家的财富、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光荣。荣誉也意味着责任和担当,找准自身定位,为国贡献智慧,为突破卡脖子技术贡献更大力量,当好道德榜样,这是党和人民对广大院士寄予的殷切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