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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6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底或2月初召开,会期两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自贡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自贡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选举事项;通过关于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决定;通过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对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进行表决测评。 会议的时间及主要议程如有调整,授权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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