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充电发生煤炸事故,全国各地均有发生,我市多个小区也发生过,离我最近的,就是我居住的小区,至今,依然心有余悸,似乎,爆炸事故就在昨天!为了提高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大家自觉尊守安全规定,确实维护公共安全秩序,打造平安小区,物业在楼道入口和进入电梯处,分别张贴了安全警示提示,我阅读了一下,觉得错词不是很到位,电瓶车容易引起爆炸,给那些钻牛角尖的人理解,就存在侥幸心。我认为应该书写为,电瓶车己多次发生爆炸,禁止带电瓶进入楼道及带回家充电。禁止高空抛物,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样以来,告之,高空抛物者,为自己的行为买单,警示告之清楚,方能起到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