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此前报道,近日,有网友持续发帖称,自己有一名于2022年患癌去世的好友,在生前曾和一名保定易县当地的一个公益团队接触,后者疑借此博取流量,筹集到的捐款至今未公布去向,好友去世后其养母也未收到过相关款项。网友质疑该公益团队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组织捐款并涉嫌诈捐。
9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上发帖人王先生,其表示自己在2022年也向好友捐过500元,今年发现该爱心团队没有公布筹款详细,而好友微信账号疑似被售卖。好友小时候被遗弃,后被其养父母收养,王先生询问其养母得知,筹款和好友手机均在该爱心团队处。王先生质疑该爱心团队涉嫌多种违法行为。
记者另搜索发现,该爱心团队曾在2022年为多人组织募捐,并发动当地多家店铺成为该团队“爱心企业”。其中发布莹莹的相关动态热度较高。9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致电其中多家店铺。有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是为宣传加入,捐款后去向有时公布,有时不公布。有捐款者表示自己当时还疑问为什么后续没了消息。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也联系上该爱心团队的一名发起人,对方只表示“你报警吧。”易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目前相关业务部门正在调查核实,暂无法定论。

组织筹款的机构需要具备哪些资质?若没有相关资质发起筹款,是否违规?9月10日晚,潇湘晨报记者也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了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
一、组织筹款的机构需要具备哪些资质?个人是否可以发起社会筹款?
刘凯:根据我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合法发起公开募捐,个人和未登记为慈善组织的机构不得发起公开募捐。具体来说,组织筹款的机构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满一年后,才具有向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必须制定募捐方案并在开展活动的十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募捐目的、时间、地域、负责人、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等信息,募捐活动的相关信息需在显著位置公布,包括备案号等,以便公众查询。
个人筹款可以通过非公开的方式进行,通常指的是私人之间的募捐,如朋友圈募捐、熟人募捐等,这种筹款的规模较小且范围有限。对于此类非公开募捐行为,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但捐款人应当保持谨慎,避免潜在的风险。
但如果个人通过网络等途径公开募捐,且超出了私人范围,涉及公众的捐赠,就会被视为非法募捐,并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二、上述爱心团队发起筹款需要哪些资质,若没有相关资质发起筹款,是否违规?若涉嫌违规将面临什么处罚?
该爱心团队若发起的是公开募捐,则必须具备慈善组织的身份,并获得公开募捐资格。该团队需要向民政部门备案,并公开募捐详细信息,包括募捐的目的、计划、资金用途等。如果没有这些合法资质,发起筹款的行为就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若该爱心团队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擅自开展公开募捐的,已违反《慈善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将面临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罚款等行政责任。如果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募捐组织或个人还可能涉嫌诈骗罪。
三、若捐助者对捐款去向有疑问,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
(一)可以向民政部门进行举报。根据《慈善法》规定,民政部门是监督管理慈善活动的主要行政机关。如果该爱心团队涉及违法违规募捐行为,捐助者可以向当地民政局进行投诉举报。民政部门有责任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管,并调查资金流向。
(二)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如果怀疑募捐行为涉及诈骗或非法集资,捐助者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些行为可能触犯《刑法》中关于诈骗罪或非法集资的规定,公安机关应根据相关证据进行立案调查。
(三)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怀疑该团队在筹款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违反《广告法》的行为,捐助者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四)可以向互联网平台投诉。如果筹款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捐助者可以向该网络平台(如筹款平台、社交媒体)进行投诉举报。平台有责任审核募捐活动是否合法合规,并对虚假信息或涉嫌违法的募捐活动进行处理。
上述事项中,王先生提到曾报警,但因为捐款金额不足500元而无法立案,这种情况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
一是金额较小,立案门槛未达到。在刑事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如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通常有一定的金额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地区和案件性质不同,但一般金额达到几千元或以上才会被公安机关受理。王先生的捐款金额较小(500元),这可能导致警方认为犯罪金额不够立案标准,从而未进行进一步调查。
二是证据不足。除了金额之外,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该爱心团队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行为,也是警方是否立案的考虑因素之一。如果证据不足,警方可能不予立案。
面对这种情况,捐助者可以向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或相关网络平台进行投诉。其次,如果捐助者能够证明该爱心团队未按捐款承诺使用资金,或涉嫌虚假陈述、欺诈行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捐款。捐助者可以联合其他捐助者,通过集体诉讼方式要求爱心团队返还捐款或赔偿损失。
此外,如果发现该爱心团队存在大规模诈骗或非法集资行为,捐助者可以继续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更充分的证据。联合其他受害者报案,能够提高警方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并可能促使立案。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有团队以公益为名为患癌女孩筹款博流量,钱款不知去向?保定易县:正核实,暂无法定论
好友发声质疑:爱心团队为患癌女孩组织捐款,女孩去世后其养母称当初钱一分没拿
近日,王先生在社交平台上持续发帖,称自己20岁出头的好友莹莹在2022年腹部恶性肿瘤恶化,没钱治疗,后跟易县当地一个叫“梁哥爱心团队”的公益组织联系上,该团队于2022年5月为其组织筹款,王先生当时还捐了500元。但该团队利用此事拍视频博取流量,至女孩于当年6月去世,筹集到的善款也未交予女孩家属。
9月10日下午,王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莹莹从小被遗弃,被养父母收养长大,辍学后自己和她相识。
据王先生提供的聊天记录,2022年5月,莹莹曾给他发消息,“我快死了……我吃饭都成问题了……”王先生称,莹莹去世时,自己并不知晓该消息。2022年11月,王先生多次给莹莹发消息未收到回复后,询问莹莹养母详情,莹莹养母表示“她手机给她带走啦。”

王先生称,他还发现莹莹的微信账号头像及名称均被更换,被改成“中国新闻播报”,疑似账号被出售。此外,王先生称自己于2024年8月15日询问莹莹养母,对方表示“善款我们什么也不清楚,当初的钱我们一分钱也没拿,手机一直也没在我们手里,你有什么疑问可以跟梁哥联系。”

王先生还了解到,该爱心团队疑只进行了登记,并没有募捐资质。基于种种信息,他认为该爱心团队涉嫌诈捐。他表示自己分别以该爱心团队诈捐和非法集资等名义报警,但因数额不够无法立案。据其发布最新动态,9月10日,其称自己与易县民政局沟通,工作人员表示此事相关人员已在调查,目前取证尚需时间。
该团队曾发动当地多家店铺成为“爱心企业”,有店铺称为宣传加入,捐款后常不知去向
潇湘晨报记者搜索发现,该爱心团队曾在2022年为多人组织募捐,并发动当地多家店铺成为该团队“爱心企业”。其中发布莹莹的相关动态热度较高。
2022年5月初,该爱心团队相关人员账号发布关于莹莹的一条视频显示,其成员持现金去看望莹莹,称莹莹19岁患癌,至今已3年,并将一些捐款交至其手中。随后该账号还发布一些爱心人士微信转账捐款的截图,此外还发起过一个主题为“我还年轻,我不想死”的募捐活动。

当年6月4日,该账号发布莹莹于前一晚医治无效去世的消息,还称爱心团队三名发起人于6月5日为莹莹在殡仪馆举办了追思会。当年8月还发布了将莹莹骨灰洒往大海的动态。

9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也致电多家曾成为“爱心企业”的店铺。
其中一家店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加入后,“什么都不负责,只不过就是活动的时候帮我们宣传宣传,没有别的。后面感觉没多大意义,也没有什么活动,就没搞了。”该店铺也捐过几次款,记者询问其是否有收到过每次筹款的去向,其表示,“有的时候公布,有的时候不公布。”对于记者所述该团队为莹莹女孩筹集捐款被质疑诈捐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是在这之后才加入,不了解详情。
另一家店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己不是老板,不了解详情,但当时该爱心团队曾为一个小孩组织捐款,店里发动了所有员工一起捐;自己还问过老板,说捐了款怎么后续都没有公布。对于记者所述该团队为莹莹女孩筹集捐款被质疑诈捐一事,该工作人员也表示不了解。

该团队一名发起人表示若有怀疑直接报警,民政府回应:正调查,暂无法定论
10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也就上述事项致电王先生提供的该爱心团队的一个联系方式。号码归属地显示为河北保定,但对方否认自己是该爱心团队的梁哥,并称自己是广东的。
潇湘晨报记者随后致电该爱心团队的另一个发起人“石头哥”,对方表示“你报警哦,你有什么怀疑,直接找政府找公安哦。”随即挂断了电话。
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事致电易县易州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需询问政治处。易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相关业务部门正在调查核实,该爱心团队违规与否,暂无法定论。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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