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对生产建设单位编报承诺制水土保持方案办理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编制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自232井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后经专家审核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现将《自232井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在自贡在线上予以公示,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蜀南气矿 编制单位: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张工15723207890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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