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梯子冲岩盐矿采矿权 挂牌出让公告 自公资矿告[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管理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4〕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荣县梯子冲岩盐矿采矿权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人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桂北大街326号附1号 二、 矿业权交易机构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北大街777号 三、出让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荣县梯子冲岩盐矿 矿种名称:岩盐 地理位置:自贡市荣县观山镇、来牟镇 面积:3.0752平方千米,其中:Ⅰ采区(拐点1到拐点136)0.8080平方千米,Ⅱ采区(拐点137到拐点364)1.7277平方千米,Ⅲ采区(拐点365到拐点547)面积0.5395平方千米。 资源储量:10021万吨 。 开采标高:-390m~-665m。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资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税费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等相关义务。 拟出让年限:30年,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 起始价:人民币92.256万元 。 出让收益率:2.8%。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企业(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 (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未在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中。须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竞买。 五、出让方式:挂牌。 六、竞买保证金:92.256万元人民币。缴纳保证金银行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兴支行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增价幅度为1万元人民币,每次增价幅度为一个增价幅度或增价幅度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本次采矿权出让无底价。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92.256万元。竞得人未能按出让公告或出让文件要求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本次出让的标的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物权。 (三)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出让时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和矿山开采时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两部分组成。按成交价征收部分一次性缴纳;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部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规定,拟出让采矿权的矿种为岩盐矿,出让收益率为2.8%。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含相关税费(采矿权占用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土地及附着物补偿、道路维修等费用)。 (四)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出让人提供的资源储量情况为地勘单位勘查评价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异,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到实地踏勘调查,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拟出让区块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林业、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矿山开采前、矿山建设中涉及的用地、用水、用电、公路、生态环境保护、林地使用、水土保持、安全生产及基础设施等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并依法完善相关许可手续。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安全距离内的土地、道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果、竹、茶、木、坟墓等)的使用和补偿均由竞得人依据有关规定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下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七)矿山开采时工程布置必须符合矿山开采有关规范,杜绝形成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雨季做好防洪排水工作;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做好“三防”措施。 (八)竞得人须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审查,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四川省在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8〕8号)等相关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基金,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制定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相关义务。 (九)竞得人须按《化工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3-2018)等规范要求,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程序申报进入省级及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 (十)出让采矿权范围与油气矿业权存在重叠的,竞得人需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十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十三)采矿权存在较大的找矿风险和不可预测的自然因素,竞买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有关资料,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矿权的现状和开发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采用任何形式对采矿权所作的描述、评价、介绍或提供的资料,均仅供竞买申请人参考,我中心不作任何担保。竞买人竞得后所产生的采矿风险和其他一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 十、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出让采矿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4年10月22 日9时0分起至2024年11月18 日12时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自贡市)(http://61.157.185.14/)网上下载获取出让文件,并凭挂牌出让文件规定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竞买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 日12时0分。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登录交易主体(未注册成为会员的需先注册土地矿权交易会员)选择需要下载出让的文件,点击出让标的详情进行下载。 十一、以上标的挂牌出让时间自2024年11月19日9时0分起至2024年12月2日15时30分止在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公 告 网 址: 联 系 方 式: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电 话: 0813-8100457 联 系 人:虞老师 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电 话:0813-6202300 联 系 人:范老师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电 话:0813-8126300 联 系 人:兰老师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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