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刘道金等20名同志为富顺县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保障对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含垂直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首批“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保障对象”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富农发〔2024〕131号)文件精神,对照《富顺县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经过层层推荐、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评选认定出刘道金等20名富顺县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保障对象(下文简称“保障对象”),现将认定名单通知如下:
刘道金 富顺道金种养殖家庭农场
韩明君 富顺县君泰养殖家庭农场
吴兴文 富顺县文洪养殖家庭农场 舒 鹏 富顺县兜山镇顺柯种养殖家庭农场 王修明 富顺县赵化镇明一种养殖家庭农场 谭守君 富顺县君藤生态养殖家庭农场
吴 剑 富顺县顺烽养殖家庭农场
范国先 富顺县旭光村养殖家庭农场
侯新平 富顺县同新养殖家庭农场
朱华武 富顺县红润种植养殖家庭农场
李泽宣 富顺县众生果蔬种植家庭农场
余双驰 富顺县双驰甜橙种植家庭农场
宋代忠 富顺县富红种植家庭农场
谢 波 富顺县熙益养殖家庭农场
陈仁仕 富顺县腾源种养殖家庭农场
张小春 富顺县春哥养殖家庭农场 张 瑜 富顺县鑫酉种植家庭农场
胡明莉 富顺县舒适水产专业合作社
刘 滨 富顺县滨江竹业专业合作社
陈卫湘 富顺县天翔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
被认定的“保障对象”作为乡村振兴的先锋力量,希望你们能够继续秉持初心,坚守农业领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拓展产业规模与效益,积极探索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带动更多农民群众投身农业产业发展,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更大的力量。全县广大乡村人才当以楷模为标杆,大力倡导创新创业风尚,务实笃行,不懈推动乡村振兴事业斩获新佳绩、铸就新功绩。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保障对象”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评价激励保障工作,为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与制度保障。
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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