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廉政是最好的环境。腐败问题破坏党的作风,损害发展环境,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抓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不想腐”制度完善,构建起防范杜绝腐败问题的“防火墙”。 健全常态廉政教育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时时警醒。思想上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理想信念上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如果党员干部廉政思想意识不强,最终必然走向腐败的深渊,只是早晚而已。从组织上讲,有责任也有义务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工作主动性,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专题性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和教育阵地建设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相结合,构建廉政教育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推进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廉政教育抓在经常、做在日常。 健全常态监督检查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习惯监督。“木受绳则直,人受谏则圣。”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习惯监督是干部的应尽义务。能不能把权力用于为民造福,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宣誓”,更要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做出来,让党员干部习惯在“聚光灯”下履职行权,习惯在全方位的监督“探照灯”下工作和生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构建强化全面监督的制度机制,着重从权力制约、资金监控、从政行为等方面,把广大党员干部的言行纳入监督体系,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难以“露头”。 健全常态执纪问责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受到震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容不得任何人有半点“慈悲”心理,对不正之风要坚决喊停,对腐败分子要露头就打,绝不能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任何喘息机会,绝不能搞任何形式的下不为例。只有始终把“利剑”高悬在头顶,才能形成强大震慑,让侥幸投机者没有操作的空间,真正做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是实施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能部门,是执纪问责的主要“操刀手”,必须以铁的纪律惩贪治腐,彻底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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