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新征程反腐败斗争,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问题越是猖獗,就越要强化党内监督。通过坚持不懈加强党内监督,发挥惩贪治腐各项制度带刺、长牙、发威的作用,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从源头上彻底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扛起强化党内监督的责任,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久久为功斩断腐败的“黑手”。 聚焦“公开透明”强化责任监督。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法宝。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思想的武器、行事的指南、担当的遵循。坚持民主集中制,能够有效杜绝个人主义、山头主义、教条主义、宗派主义等负面文化侵蚀,确保党内思想纯洁、政治清明,这是彻底铲除腐败问题滋生土壤和条件的“治本之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制度权威,推动责任到人抓落实。 聚焦“关键少数”强化权力监督。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键少数”作为推进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关键人,手中的权力是其扮演“领路人”角色的重要依托。只有推动党员干部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才能保障党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有力遏制腐败问题的产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权力越大就越要接受监督,绝不能让监督成为“空档期”。通过强化对权力的监督,能够最大程度防止权力异化变种,切实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聚焦“自我净化”强化自我监督。我们党从一百年以前一路走来,始终保持强大的战斗力和旺盛的生命力,一个重要因素是坚持自我革命。尤其是党的十八以来,我们党将全面从严治党上升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一,坚持至今,取得了良好实效。在这其中,关键是我们党善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完善自我革命的制度机制,特别是鲜明提出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突出强调常态化推进“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了自我监督新的加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我监督情况的督促指导,常抓不懈凝聚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