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邢某在凌晨驾车途中撞人后,竟将伤者拖至废弃厕所藏匿,此后还两次返回察看。最终,伤者不幸死亡。5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湖北省高院近日公开该案二审判决书,驳回邢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前,邢某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书还披露,此案前,邢某曾发生两次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赔偿200多万元。 资料图片 图据图虫创意 男子凌晨驾车撞人 竟将伤者藏于废弃厕所致死 邢某家住湖北阳新县,案发前系一名个体工商户,和家人一起做生意。 法院查明,2023年12月26日凌晨3时28分许,邢某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从阳新县某村的家中出发,沿351国道行驶,准备前往屠宰场拉猪肉。3时30分许,他所驾三轮车与当时45岁的行人周某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受伤及车辆受损。邢某下车发现周某还未死亡,后将周某运至其老屋废弃厕所内藏匿。 随后,邢某将受损车辆停放在老屋附近,驾驶另一辆三轮摩托车继续前往屠宰场拉猪肉。4时50分左右,邢某拉猪肉返回老屋察看周某,发现其没有动静,便驾车将猪肉运送至店中售卖。9时许,邢某卖完猪肉后,再次回到老屋厕所察看周某的状况,发现周某已死亡。其间,邢某联系修车师傅,更换了涉案三轮车破碎的挡风玻璃。 当天17时许,邢某在妻子陪同下,向正在交通肇事现场勘查的民警投案。后经鉴定,周某符合闭合性胸腹部损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交警认定驾车男子承担全责 藏匿被害人后曾三次观察对方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邢某驾驶机动车夜间行车时未降低行驶速度,且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为此,邢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无责任。 邢某的母亲也不知道,邢某为何在肇事后将伤者运到老屋厕所。但家人在证言中表示,邢某此前发生过两次交通事故,致使3人死亡,为此赔偿了200多万元,此后他性情大变。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此前两次交通事故发生于2018年和2019年,分别致使1人和2人死亡,邢某在两次事故中和另一方车辆的驾驶人均负同等责任。 到案后,邢某供述称,此次事故发生后,他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报警,而是将伤者带到老家一个常年没人住的屋子厕所地上放着。将伤者运到废弃厕所后,他先后三次近距离观察过被害人:第一次是刚把被害人转移到厕所时,还往被害人嘴里喂了水;第二次是凌晨5时左右,感觉人已经不行了;第三次是上午9时左右,发现对方后脑勺有伤口,头部位置有血迹。直到事发当天17时左右,经过思想斗争,他将撞死人的事告诉了妻子,妻子劝他投案自首。随后,他向交警部门投案。 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10年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期间,邢某的家属代他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75万元,被害人家属对邢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邢某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邢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可减轻处罚;邢某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邢某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邢某此前先后两次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量刑时酌情考量。据此,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因不服一审判决,邢某提起上诉。邢某和辩护人认为,邢某的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邢某也没有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的犯罪动机。为此,邢某请求二审改判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此,二审法院认为,根据邢某的供述,结合鉴定意见和专家会诊意见,可以证明被害人被撞后并未当场死亡。邢某交通肇事后,在明知被害人没有死亡的情况下,不但没有拨打“120”救助,还将被害人藏匿在废弃的厕所内,致使被害人丧失被救助的机会,从而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被害人死亡与邢某藏匿被害人的行为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邢某藏匿被害人的动机是为掩盖罪行、逃避法律追究。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 据此,今年3月24日,湖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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