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一份一审判决书显示,新疆阿勒泰市青河县原应急管理局局长马某某自2021年4月以来,先后索取95只鸽子,价值132.43万元,占其索贿受贿总额的54.63%。
今年8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马某某违法所得24.52133万元,已追缴并扣押的违法所得161.90867万元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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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马某某,男,1973年10月12日出生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河县,大专文化,曾任某某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某某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某某应急管理局局长、某某城市交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住青河县。
10年间,马某某受贿、索贿的对象集中在17人身上,其中包括私人企业老板、管理人员,也包括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公司负责人、工程机械租赁站经营者、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队队长等。最少的一次收受0.93万元(两只鸽子),最多的一次是向某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队队长卢某某索取30万元现金。
判决书显示,马某某对一种名为“翻翻鸽”的鸽子情有独钟,在收受、索取的贿赂中,“翻翻鸽”的价值超越其收受的金钱,一共收了95只鸽子。其中最便宜的也几千元一只,而马某某受贿最贵的一只“翻翻鸽”,其价值竟然高达18万元。 [color=rgba(0, 0,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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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一只鸽子,在青河县城,差不多能换一套5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
马某某收受第一只鸽子的时间是2021年4月,时任应急管理局局长的马某某,要求一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周某某为其购买了一只价值1.4万元的“翻翻鸽”。此后的三年间,马某某对“翻翻鸽”的痴迷近似疯狂状态,2021年共收受鸽子3只;2022年收受8只;2023年收受56只;2024年收受28只。
据新疆伊宁县融媒体中心介绍,“翻翻鸽”又名“筋斗鸽”,是中华观赏鸽的一种稀有品种,其在空中飞行时能多次翻滚,姿态优美,观赏性极高。
记者注意到,马某某收受的110万元中,有马某某主动索取的,也有行贿者主动送的。但其收受的95只“翻翻鸽”中,几乎都是他主动向管理对象索取的。在送鸽的人中,私营企业主宋某宇出手最大方,其送给马某某“翻翻鸽”30只,价值94.7万元,其中价值18万元1只、价值10万元1只;送鸽子最多的是一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队队长卢某某,其在2023年3月、4月两个月内,送了马某某48只“翻翻鸽”,最多的一次送了28只。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华商报、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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