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先生的宝马车出现漏油问题,开到汽修厂维修,结果修理2个月支付61000元,漏油依旧索赔遇阻。
漏油——
宝马车耗油漏油,修理2个月后支付61000元
蓝先生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家住重庆市渝中区,10多年前在浙江一家4S店购有一辆宝马760L轿车,登记在自家物业公司名下,至今行驶里程大约25万公里。
他介绍说,今年4月17日,他发现宝马车发动机耗油,同时方向机也漏油,于是开到位于重庆两江新区金开大道的重庆星德星行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德星行”)检修。
蓝先生介绍,当初交车时“星德星行”没有给他发送车辆维修部件清单以及费用报价单,两个多月后的6月25日,“星德星行”通知他去接车。
蓝先生给记者出示的支付凭证显示,他共支付了61000元,“开始对方说维修费用共计68000元,后来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确定61000元。直到6月30日,他们才给我一份维修费用清单。”
记者在该清单上看到,在服务费(即工时费)方面,吊装发动机3000元,镗缸、镶缸套6000元,维修方向机2400元等;材料费方面,1个水泵2300元,1根前平衡杆总成3000元,1个发动机上修包4200元,12个活塞环共10800元等。


重修——
自称接车后行驶约1000公里还是漏油,被迫另找4S店维修
蓝先生称,没料到6月25日从“星德星行”接车后大约行驶了1000公里,他又发现宝马车依然存在发动机耗油和方向机漏油问题,“后来我多次到该修车厂重修仍未得到解决,于是只好停放在车库里。”
他说,接车次日发现车子发动后亮起故障灯,后来开回“星德星行”维修了多次,一直未得到解决。
9月26日,蓝先生无奈将车送到重庆一家宝马4S店修理,检查发现方向机漏油严重且方向机防尘套严重破损需要更换,而此前方向机因漏油曾在“星德星行”维修过。
蓝先生提供的一段该4S店检修视频显示,车辆底部扣件松动脱离,管件未固定,行驶时发出异响磨损。
该4S店工作人员称,有一定的安全隐患,严重情况下可能会影响行车安全。
蓝先生出示的付款凭证显示,他支付了该4S店12500元,“现在方向机漏油问题已经解决了。”


索赔——
要求退还61000元维修费,同时索赔12500元重修费用
蓝先生认为“星德星行”在维修前未将维修服务费及材料费告知他,维修后主要问题依然存在,“维修质量不过关,维修后多次返厂,但问题依然未能处理好,给我造成人力财力的巨大损失。”
蓝先生要求“星德星行”退还61000元并赔偿在4S店再次维修方向机漏油花费的12500元,“若因他们维修不当造成发动机故障灯亮,后续若检查核实是他们维修不当造成的,那么该笔维修费用应由他们支付赔偿;若因他们维修给我车辆行驶造成了安全隐患及损失,我保留对他们的追偿权。”
回应——
承认当初确实没报价,漏油问题可免费处理否认影响安全
针对蓝先生的说法,“星德星行”负责人王先生回应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这些年来他和蓝先生一直比较熟,以前很多次都是在他那里维修的,双方建立起了一种信任关系。
他说,当初蓝先生把宝马车送到他店里时说耗油漏油,要求大修发动机,他们维修后还维修了方向机,但不是更换,至于现在还是漏油问题,“该处理的可以免费处理。”
他承认当初确实没有给蓝先生报价,“那时针对他车子的情况最先报不出价格来,如果报的话,肯定不是那个6万多元的维修费用。”
言及蓝先生的索赔要求和安全问题,他称自己不接受,不认可,松动是因为支架卡子老化了,一般来说对行车安全无影响。
说法——
若汽修店存在欺诈行为,车主可三倍索赔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星德星行”汽修店收取费用后未将车辆修好,多次返修仍未解决问题,其行为涉嫌违反了该规定,未履行好维修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他说,若该汽修店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承诺更换零件却未更换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按五百元计算。
他称,车主蓝先生还可据此要求该汽修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携带维修记录、发票等相关证据,与该修车店负责人沟通,指出车辆未修好的具体情况,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退还那61000元维修费用,并赔偿该4S店重修的12500元费用。若协商无果,蓝先生可拨打12315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黄平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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