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已深入人心 可仍有个别驾驶人 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 直至酿成事故才追悔莫及 ……  10月31日19时许,刘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大足区国道G246线龙岗村路段时,与前方的小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轻微受损,没有人员受伤。  酒精检测 民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刘某满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4mg/100ml;随后经医院血液检验,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70.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刘某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酒驾(醉驾)的危害 易疲劳 容易犯困,一般表现为精神状态不佳,甚至出现“打瞌睡”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视觉障碍 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正常观察路况和正确领会交通标志标线的信息。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甚至影响眼、手、脚之间的配合。 触觉能力降低 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以及车辆方向。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喝酒后反应迟钝、意识模糊,极其影响判断力,此时驾车将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还将承担法律责任。不论在何时、何处,请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切勿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重庆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