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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6年3月31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开展。
整治区域
国道、省道、县乡道、城市道路及学校周边等重点道路。
整治对象
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整治内容
1.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用号牌、逾期未年检等违法行为; 2.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雨篷)、加改动力限速装置等妨碍交通安全的改装行为; 3.未按规定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违规行为; 4.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机动车道等违规停放行为; 5.闯红灯、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行为; 6.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相互追逐竞驶等违法行为。
整治措施
1.公安交警采取 “定点设卡+流动巡查”及“日常管控+周末/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教育与处罚并重”,首次轻微违法可以警告教育、劝导纠正,对严重违法、多次违法的依法从严处罚; 3.鼓励群众举报超员超速、“飙车炸街”、涉牌涉证等线索,对查证属实的从严处理,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 4.对于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式妨碍、抗拒执法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若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1.对办理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牌照、电动自行车牌照,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件可至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富顺县宋渡路南段10号)进行咨询、办理; 2.举报电话:0813-4708700,咨询电话:0813-4708710; 3.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配合整治行动,摒弃交通陋习,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