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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所有养宠人的重磅消息来了!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 第八十九条专门给养宠划了“红线” 违规养宠 轻则罚款,重则治安处罚
宠物扰民?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违规养烈性犬? 根据新法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遛狗不牵绳伤人? 新法规明确,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养犬人&非养犬人 都该这样做
养犬人:做好 “三件套”,远离违法风险
非养犬人:遇到违规行为,这样维权
END
最后,例行提示 出门遛犬牵犬绳,犬只粪便要清理 遵守规章、文明养犬 让我们和狗狗一起建设和谐、文明的美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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