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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直播间购物返红包规则,通过大量买货、退货骗取巨额现金红包,再大量购买商品,而后通过网络平台、线下二手买卖商家将所购商品低价出售套现。1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于近日公布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康某甲犯诈骗罪,单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创意配图 图据图虫创意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3月12日至5月10日期间,被告人康某甲在太原市尖草坪区租住房屋内,利用淘宝直播间为促进顾客正常消费制定的购物返红包规则,注册并使用个人及妻子王某某的7个淘宝账户,在能参与购物返红包的淘宝直播间内以充值购物金购物方式,频繁、大量地虚假刷单购物,同时预留多个非实际居住地址的收货地址并编造理由让淘宝商家延迟发货。在获得直播间买返红包之后,康某甲利用淘宝平台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将下单的商品退货退款。康某甲通过大量买货、退货骗取巨额现金红包后,在对应直播间内大量购买黄金、酒、数码产品等商品,而后通过网络平台、线下二手买卖商家将所购商品进行低价出售套现。经统计:康某甲以虚假交易方式一共在淘宝进行订单退款2167笔,骗取淘宝现金红包共1581031.38元。 康某甲的妻子王某某于2024年6月1日,在立案前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被告人康某甲及自己的支付宝、微信账号及密码用于退赔,经统计账户内金额共计1523933元。立案前,康某甲有能力退赔浙江某公司1523933元,剩余骗取款项57098.38元无能力退赔。当晚因部分金额无法按时提现以及转账限额等原因,被告人康某甲妻子王某某先行退还浙江某公司共50万元,2024年6月4日、6月5日通过转账陆续退还108.57575万元并取得谅解。 另查明,被告人康某甲于2024年6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退赔、谅解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许媛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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