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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民举报,某账号发布了一段所谓昆明“街头火拼”的视频,画面中多人持“枪”在街道、车边“激战”,引发大量关注与议论造成不良影响。 昆明市公安局1月12日发布消息称,接到举报当日,昆明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联合刑侦支队官渡分局、盘龙分局等相关部门展开调查,找到视频发布者樊某某以及参与拍摄的刘某某、郭某某、唐某某、张某某。
经了解,该视频系刘某某在周末为打发时间组织拍摄。郭某某、唐某某参与演出,张某某负责拍摄,完成后,四人并未在任何网络平台公开发布。视频中出现的“枪支”实为从某地购得的玩具枪。 视频的实际发布者是樊某某,他并未参与拍摄,得知刘某某等人在拍视频,出于好奇索要观看后觉得“好玩”,便自行剪辑上传至某平台。 未意识到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该视频在被查处前,已获得11.2万点赞,2949条评论及5.7万次转发,目前因违规已被平台下架。 鉴于拍摄视频的四人未主动传播,经与属地法制部门沟通,警方已依法对四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书写保证书。 视频发布者樊某某虽未参与拍摄,且发布时标注了相关说明,无主观恶意,警方也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写下悔过书,配合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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