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位女士求助@小莉帮忙,称自己弟弟在网上认识了女主播,给对方花了三四十万后,感觉被骗了! 
开封的滕先生告诉小莉,自己27岁了,2023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叫燕儿的女主播,对方表示她是单身,想找一个结婚的对象。两个人认识期间,滕先生在她的直播间打赏了好几万,并且也在上海见过面。“长得挺好看的,能说会道,特别温柔......” 




随后,双方正式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女方经常用各种理由找滕先生要钱,前前后后共给了对方8万多。 


半年后,双方举办了订婚仪式,滕先生称连见面礼和彩礼一共给了对方11万,约定在10月1日结婚。本以为能即将开启幸福的生活,可没想到滕先生突然发现不对劲! “过年在她家正吃饭的时候,看到一个小孩直接喊她妈!”这可给滕先生吓得不轻,去村里一打听才了解到女友结过两次婚,有三个小孩了。 滕先生称自己对这些信息一概不知,甚至是订完婚之后才知道女方已经39岁了。最让他苦恼的是,订完婚后,发现女友和直播间大哥搞暧昧。“一直给大哥发信息索要礼物,还说自己单身。”直到2025年5月份,女友突然消失......滕先生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希望女方能给自己一个说法。 


对此,女方父亲表示,女方今年三四十岁了,之前确实离过婚,也有孩子,但是男方知情,反而认为男方骗了女儿,彩礼给了9万也已经退还了。“他骗她说他是老板,有钱,在开封市中心买了房子,结婚的时候发现啥也没有。” 
女方父亲还称,男方一直坚称自己是老板,让女儿给他弄了十几箱钧瓷,说是给员工发福利,还让女儿过去当秘书......对于女方和直播间大哥搞暧昧一事,女方父亲表示那会儿由于男方限制,女儿基本上没直播。 
而滕先生却不认可女方父亲的说法,“没有说是大老板,就是一个普普通通打工的。” 席军旗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属附条件赠与,未领证结婚则条件未成就,女方应当返还附条件赠与的大额转账和彩礼;日常小额赠与,或带有专属意义的520、1314等无需返还。若求助人有证据证明其向女方转款为借款或附条件赠与的款项,可凭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结合金额、用途、过错等判定返还数额。 
真正的亲密关系从不建立在滤镜和谎言之上,而是源于坦诚、尊重和责任。在投入感情和金钱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多一些理性的审视! 来源:@小莉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