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过程中,部分被执行人采取各种方式逃避执行,涉嫌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洪仲祥
身份证号:510322197405160018
户籍地址:四川省富顺县古佛镇象龙路10001号附339号
执行标的:448000元及利息
执行案由:(2024)川03民终1004号民事判决书
悬赏期限:2026年1月19日0时起至2027年1月18日24时止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准确下落,使法院成功找到被执行人洪仲祥的财产并成功控制财产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举报电话:0813--7212110 19386047110(贺法官)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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