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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马嘉豪 1月21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女子拍摄亲姑偷玉米反遭姑父杀害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害人姬某利。 一审判决结束后,封面新闻记者从其中一名被害人的女儿王女士处,获取了法院的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王某飞因持械故意杀害两名同村村民,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相应经济损失。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飞与被害人姬某利、陈某新均系靖边县乔沟湾乡乔沟湾村村民,姬某利系王某飞妻子的亲侄女。  姬某利拍摄的其亲姑姑姬某娥偷玉米视频截图。 2024年9月27日10时20分许,王某飞妻子姬某娥偷掰他人玉米,被姬某利用手机拍摄,王某飞得知后前往菜地处理,因不满姬某利拍摄与其发生争吵,夺下手机并将姬某利打倒在地。 当日10时30分许,另一被害人陈某新驾驶三轮摩托车途经现场,见状用手机拍摄,遭到王某飞阻拦。 在陈某新拒绝停止拍摄后,王某飞心生不满,随手拾起一根木棍,先后多次击打陈某新、姬某利头面部,致二人当场死亡,随后砸毁姬某利手机并弃棍逃离现场。 经司法鉴定,被害人姬某利、陈某新均系被他人用钝器多次击打头部致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当日12时30分在案发现场附近将王某飞抓获归案。  司法鉴定结果称,姬某利被钝器多次击打致死。 庭审中,被告人王某飞对杀害姬某利、陈某新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自认无能力承担附带民事赔偿,对公诉机关提出的死刑量刑建议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飞持械连续砸击二被害人头面部要害部位,致二人死亡,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 王某飞虽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但综合其犯罪情节及庭审中无悔罪表现,依法不适用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建议判处死刑的意见应予采纳。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院判决王某飞赔偿姬某利亲属丧葬费、医疗费共计56.64627万元,赔偿陈某新亲属丧葬费、医疗费共计57.06117万元。  1月21日法院一审判决结果。 21日一审判决结束后,封面新闻记者联系到被害人姬某利的女儿王女士,她对“王某飞被判死刑”的结果表示满意,认为“终于得到了想要的结果”。 但对于判决书中未提及的另一位亲属(其母亲的姑姑姬某娥)的情况,她表示心情复杂。关于后续是否会对姬某娥进行起诉,王女士表示还没想好,目前想要回到自己正常的生活。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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