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共济范围。今后,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给近亲属使用,真正实现“一人参保,全家共济”。荣县新城医院已经完成HIS系统接口改造,正式开通“医保钱包”,实现了职工医保跨省共济! 什么是“跨省共济”? 简单来说,跨省共济就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近亲属使用。比如在外地工作的你,可以授权老家近亲属使用你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支付他们在当地看病买药时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 哪些人可以作为共济对象? · 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一人可同时与多位亲属建立共济关系,方便家庭内部互助。 共济资金可用于哪些支出? · 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 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下载并登录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首页点击进入 “医保钱包”,按提示确认信息并开通; 开通后,点击 “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填写被共济人信息并提交; 温馨提醒:每个医保钱包单日限转账3笔,每笔不超过2000元。 个人账户共济仅共享账户余额,不改变医保报销政策与待遇: 近亲属的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近亲属的就医记录不会记在职工名下,不影响职工后续商业保险等; 简单来说,个人账户共济并不是把医保卡或医保待遇“借”给近亲属使用,双方需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通俗来讲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荣县新城医院 · 暖心服务支持 荣县新城医院咨询电话:0813-6108888,或关注“荣县新城医院”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