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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被盗 她第一时间发微信联系闺蜜 殊不知 手机那头安慰她的闺蜜 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 近日 湖南岳阳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黄某报警称 其家中保险柜中数十万元现金 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 接警后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 通过科技侦查手段 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 展开细致摸排 民警锁定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5年12月17日 民警赶赴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 经讯问 彭某对其实施盗窃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在其经营的店铺内 追回赃款30余万元 据彭某交代 因为知道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 存放有大量现金 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利用闺蜜身份窥知其房门密码 还套话得知保险柜钥匙存放处 2025年9月底 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 潜入其家中 盗走卧室保险柜内 存放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尝到甜头后 彭某再次下手 12月上旬 彭某为支走黄某 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为由 掌握黄某外出时间
此时 彭某已悄悄从珠海赶到湘阴 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 盗走现金数十万元 为躲避侦查 其在盗窃后进行伪装离开现场 作案期间她还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 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 制造不在场证明  目前 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逮捕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 利用信任实施犯罪 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 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 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湖南公安、岳阳公安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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