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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自贡市市场监管局、自贡市消委会日前向大众联合公布“2025年度十大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案例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涵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过期食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业宣传误导消费、提供虚假材料取得登记等典型违法行为。通过以案为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案例一 某毛衣店销售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并以假充真的产品案 事件:2024年12月,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检测报告》,显示某毛衣店所销售的某品牌上衣抽检不合格。 经调查,该毛衣店于2020年通过电话订购的方式,从浙江桐乡购进两款无吊牌上衣7件,并将其他公司印有执行标准为FZ/T73009-2009(羊绒针织品)的吊牌挂于上述上衣上进行销售。经抽样检测结果显示,其所售上衣为兔毛、绵羊毛、粘纤等材料加工而成,不符合FZ/T73009-2009(羊绒针织品)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据此,该局认定:毛衣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17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毛衣店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产品、罚款2782.5元的行政处罚。(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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