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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自贡翔宇涨价 监管缺位推诿引投诉
致问政四川平台: 我是自贡市市民,就自贡市翔宇运输有限公司(便民快巴)违规涨价一事,对自贡市自流井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中队的处理结果表示极度不满,现向省级平台反映该部门监管缺失、推诿责任的问题。 一、 事实回顾 我于近期反映“自贡至重庆便民快巴于2026年2月1日未经公示,单方面将票价从39.9元涨至45元”的问题。 二、 对自贡市12345回复(高新中队)的质疑 纵容违规涨价行为:回复称涨价因“实载率低”,且属于“市场调节价”无需审批。这完全是对法律的曲解。根据《价格法》,经营者虽有自主定价权,但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且必须明码标价。该公司在未公示的情况下突然涨价,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回复不仅未责令其整改,反而为其找理由开脱。 逻辑自相矛盾:回复承认“今后”会通知,这等于承认了2026年2月1日那次涨价是未公示的违规行为。为什么违规行为发生后,监管部门不处罚,反而要求消费者接受既定事实? 行政不作为:面对企业明显的管理漏洞(只涨一条线、不公示),执法部门以“无审批权”为由,让我去找交通运输局。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涉嫌违规行为后,有责任进行调查、制止或移交,而不是把皮球踢给老百姓。这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推诿态度,严重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三、 我的诉求 请四川省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责令自贡市翔宇运输有限公司立即恢复原价,并对其未履行公示义务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对自流井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新中队的监管缺位和推诿行为进行问责,要求其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能仅做“传声筒”。 要求相关部门明确:“市场调节价”绝不是企业随意涨价、不公示涨价的“免死金牌”,必须建立有效的价格监管机制。 希望省级平台督促相关部门正视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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