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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安法院受理陈某诉自贡某彩灯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该案双方具有调解意愿,但系因彩灯承揽发生的纠纷,涉及彩灯质量标准等专业问题,故法院委托对商事纠纷熟悉的特邀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调解。纠纷在委托后一天内便成功化解,当事人当场履行第一期分期付款义务。 如何高质、高效化解商事纠纷?答案蕴藏在大安法院全流程加速度的商事解纷新局里。
“半小时委托”源自商事调解绿色通道 赢在“起跑线”
自贡灯会享有“天下第一灯”的美誉,历经数十年的产业化发展,已形成集原料生产、创意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贸易、营销推广于一体的彩灯全产业链,大安区作为自贡彩灯艺术的集中展示地,辖区内重点彩灯企业齐聚。 大安区法院聚焦司法护航灯企发展,开通涉彩灯商事调解绿色通道。陈某因与自贡某彩灯公司承揽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立案审核人员了解到该案涉彩灯纠纷,立即引导陈某至绿色通道,由专人为陈某导诉,释明商事调解的高效性与专业性。陈某经释明后同意由特邀调解组织调解,案件分流至调解组织,由彩灯调解专员开展调解。在绿色通道的高效运转下,从立案审核到导诉分流,再到案件委托至特邀组织调解员手中,全程不到30分钟,为高效化解奠定良好开端。
“1日内化解”源自“黄金7天”集中攻坚 赢在关键点
7日既是简易程序先行调解的时限,也是案件初至法院,当事人诉累感最轻、解纷积极性最强的时间,是极大程度决定调解能否成功的关键黄金7天。 本案中,调解组织接到陈某诉自贡某彩灯公司一案的委托,把握住双方当事人调解意愿最强的时间段,即刻联系双方当事人,知晓双方到线下有不便,随即联系双方线上调解。深入沟通后,双方仅对付款时间存有分歧,调解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先为双方释明诉讼的成本可能给生产经营带来的负担,再分别同原、被告双方释明风险,向原告释明强制执行可能让企业陷入经营风险,企业资金回笼难或导致原告收款难,向被告释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打通了分歧堵点,双方约定好还款时间并先行支付部分。
“有解且有效”源自“督促与评价”双向驱动 赢在实效处
商事解纷要“有解”更要“有效”,陈某诉自贡某彩灯公司案的解纷实效体现在“当场履行部分义务”与“双方满意”的解纷效果里。调解组织在调解结束后,落实“执前督促”机制,释明到期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若履行期限届满前仍未自动履行,大安法院还将联合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进行跟踪回访,提醒督促履行。同时,建立“当事人评价机制”,在调解结束后,收集当事人评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案从当事人诉至法院到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部分合同款,历时不到24小时,双方当事人对此次调解均给出了高度评价,纠纷圆满化解。
本起涉彩灯纠纷的高质高效化解是大安法院商事调解新模式的生动实践。接下来,大安法院将继续以“红梅·燊辉”调解品牌为引领,以“盐润百味而无形,灯辉百业促和兴”的精神,持续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一站式”商事纠纷化解平台,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破解企业解纷难题,为辖区彩灯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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