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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深圳海关所属沙头角海关 查获进境旅客人身绑藏 西地那非口服片73盒 海关关员在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出区旅检大厅对进境旅客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女性旅客经过海关监管区时未向海关申报,海关关员发现其上半身异常臃肿,且局部衣物呈现凹凸不平状,疑似有绑藏物品,遂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进一步检查,海关关员在其胸部至臀部之间查获西地那非口服片(俗称“伟哥”)一批。经现场清点,共计73盒(规格:20粒/盒)。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今年以来 海关通报了多起 通过个人身体违规携带物品的案例 1月15日,深圳海关所属沙头角海关在中英街查发一宗人身藏匿SD卡入境案件,共查获SD卡2415张 3月4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连续查获4起旅客绑藏游戏光盘和游戏卡进境案,合计查获2150张。 3月13日,拱北海关所属横琴海关查获一起旅客通过假扮孕妇、身体绑藏方式走私白银颗粒进境案件,涉案白银总重量超过19千克。 进出境旅客禁止或限量携带物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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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携带物品 (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二)仿真武器 (三)精神药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内容 限制携带物品 (一)烟、酒 (二)货币现钞 (三)超出个人合理自用数量范围物品 (四)金银及其制品 进境携带物品应“合理自用” 根据规定,“自用”是指由本人使用,而非用于出售或出租。符合条件的进境人员可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度,在此免税额度内的物品,仅限个人自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职业代购或涉嫌走私 将承担法律责任 很多人认为,代购只是“赚点辛苦费”,不易被发现也并不违法。殊不知,在我国口岸一线,海关查验有多种高科技智能设备,而且各职能部门联合有效监管,代购者面临极大的暴露风险。 
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常见的代购模式有三种: 一是职业代购者,一般通过频繁进出境将购买商品携带入境后转售谋利; 二是定期出入境人员,例如导游、商务人员、留学生等,借跨境工作学习之机兼职代购; 三是好心办了坏事的普通旅客,因为不懂相关政策被不法分子蒙骗,为其分担行李携带入境,不收取报酬或者收取少量路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属于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未如实申报或受重罚 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旅检四科副科长李玉坤表示,如果旅客携带了超过免税数额或限量要求的物品以及其他应当申报的物品,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在申报台等指定地点接受进出境人员的书面申报,可以在现场填写纸质申报单,也可以在网页端、微信小程序进行电子申报。在实施“红绿通道”申报模式的地点进出境时,应当选择“红色通道”。 
大兴机场海关旅检一科关员刘润东表示,如您出境旅游时携带有还将带回境内高价值的手表、首饰、包包等物品,可以在出境时向海关书面申报登记,您回国携带相关物品再次进境时,海关将凭批注记录验放,予以免税放行。 
根据相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构成走私行为或按走私行为论处的,海关将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还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的罚款。 若是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比如伪造的货币、麻醉品和精神药物等,并处金额可达10万元以下。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实施走私的,应当从重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规定,一年内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走私的,涉嫌走私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将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将并处偷逃税额1至5倍的罚金。在此,海关也提醒进出境旅客,不要随意帮助别人携带物品入境,避免因行李中存在禁限类物品而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 /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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