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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仅51岁,事前检查并无严重疾病的母亲,因肠胃不适被自己送去诊所输液,却在输液中突发状况去世,一个多月来,山东泰安的小王一直深陷在无尽的悲痛和深深的自责之中。然而,小王事后了解到,母亲出事前曾发生异常状况,但未受到重视,而操作输液的诊所工作人员更是没有医疗和护理的资质,“如果及时处置,可能不会出事。”
事发2月23日(大年初七)上午11点多,小王把母亲送到了新汶街办某诊所挂吊瓶打消炎药就离开了,当日下午1时45左右,他接到跟母亲同在一起打针的病友电话,称其母亲打针时晕倒了,“我用了三分钟就赶到了诊所,但120的人当场就宣布我母亲去世了。”悲伤的小王从病友口中了解到,母亲在出事前曾出现不适,甚至小便失禁将躺卧的病床弄湿,但这些情况没有引起重视。
小王说,当日其母亲用的药物包括头孢、地塞米松等多种药物,之前也曾进行皮试等必要程序,其母亲之前不曾饮酒,也没有过敏史,目前具体是药物过敏还是其他原因导致死亡尚不明确。 
小王介绍,事发后,当事诊所在关闭十余天后即正常开门营业,照常给人打针治病。而对于其母亲的死亡,“他们几乎是不闻不问,我找他们,他们总说别急,再等等。”于是,小王将此事向当地卫健局及12345反映,并从卫生行政部门口中了解到,事发当日,为小王母亲刘女士操作输液的诊所工作人员不具备医疗和护理的资质,属于非法行医。“我要求卫健局做出处理,他们说卫健局是负责正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事宜,而非法行医则由执法大队负责调查处理。”小王说,他之后了解到,执法大队对诊所给出了警告的处理。之后在卫健局介入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已共同委托权威机构对其母亲的死因进行了尸检,结果尚未出来。
新泰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所执法人员已与公安部门对接,具体就该起事件中的非法行医问题进行商讨,不日将会做出相应处理。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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