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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在屋后建墙,女子多次举报自己违建。《南国早报》报道,2006年广西钦州的周女士,在屋后空地自家与邻居房子之间砌了一道墙。根据官方规划,这块地原本是用于小区车行道、人行道及停车位等建设,归附近6户住户共有。之后,邻居们相继在空地砌墙圈地,导致大家都无路可走,如今,70多岁的周女士上下楼不便,想在屋后加装电梯却因围墙阻隔无法施工。2023年12月,她向执法部门举报屋后的违建现象,承认自家第一个违建砌墙,还向当地信访部门反映,相关部门认定了违建行为,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但由于邻居不配合,围墙至今未拆除。钦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4月15日表示,未接到周女士反映的案件,可再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情况。(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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