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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全市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线索的公告 为全力以赴攻坚决战2026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贡市养老服务领域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法广告等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虚假宣传行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环境、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效果、入住率、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虚构养老服务项目效果、荣誉资质、合作背景、专业人员资质等;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体验”“专家义诊”等形式,对养老机构、老年用品或保健品作虚假宣传。 (二)价格欺诈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费用;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提供养老服务;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老年人消费;未按公示标准收取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等费用,或强制捆绑收费。 (三)广告违法行为。未经审查发布养老服务、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或利用老年人形象作推荐证明;以“养生讲座”“免费体验”“会议营销”等名义变相发布违法广告;利用新闻报道、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养老服务广告。 (四)其他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消费、诱导高额预付充值、合同欺诈;销售假冒伪劣老年用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权利。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 三、线索受理途径 受理电话:0813-12315,0813-2988778(工作日09:00-12:00 、14:00-17:30)。 邮寄地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街道荣川路6号(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邮编:643000,信件封面请注明“养老服务违法线索征集”。 四、注意事项 (一)请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单位或个人)的准确名称、经营地址,以及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节和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票据、照片、录音、视频、支付记录等)。 (二)我局将严格保护举报人信息,对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且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依规予以奖励。 (三)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举报内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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