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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4月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帮助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自人社发〔2025〕5号)和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荣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荣人社发〔 2025 〕 122 号) 文件规定 ,启动 城乡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安置对象和条件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经 3 次及以上岗位推荐,仍难以实现就业的,由常住地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个性化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报镇或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后,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人员。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年满 16 周岁(含)以上 65 周岁(含) 以下符合条件人员 ,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且 具备劳动能力、 有能力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群体(含脱贫不稳定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农村残疾人、退捕渔民、县人民政府明确的其他乡村就业困难群体)。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 不存在以下情形:
1. 正在被党纪立案检查、政纪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 参加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利用宗派势力甚至恶势力等干预正常工作的;
3. 煽动、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
4. 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 ( 川人社规 〔 202 4 〕 16 号 ) 中关于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或退出退出机制的,包括 : 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已实现就业创业;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不再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符合其他认定身份条件的除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入学、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等不具备参与劳动条件;其他不再具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
5. 村(社区)干部、组干部、后备干部。
二、 安置程序和方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时间
详见附件 1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 : 求职者本人持《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常住地社区 (行政村) 提供的 3 次及以上就业援助相关证明材料 《求职登记表》、 《就业援助对象帮扶情况记录表》(经镇 、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核定), 到 报名地点 进行资格审查。
乡村公益性岗位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
求职者 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报 名 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求职者 本人承担。
(三)民主评议、用人单位面试
民主评议、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 参加面试的 求职者 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 由用人单位 另行通知。
三 、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
经面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或劳务协议 。本次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配套法规的调整范围,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求职者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按照各用人单位标准执行。
四 、咨询与监督
本公告由 荣县 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及各用人单位 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813-5991820
监督举报电话: 0813-5890209
附件: 1. 自贡市荣县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2. 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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