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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一名16岁少年驾驶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时发生事故,不幸身亡。经检测,涉案车辆最高时速达103.8公里 /小时,远超国家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25公里/小时)标准。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提供改装服务的店铺诉至法院。 近日,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审理认为,小明父母在明知车辆进行改装的情况下仍然为小明支付车辆改装费,且作为监护人未制止小明后续骑改装车辆的行为,对事故发生及损害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在明知小明以提高车辆速度为目的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更换控制器、锂电池等改装服务,亦具有一定过错,故该电动自行车修理店应对小明的死亡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某电动自行车修理店赔偿小明父母20余万元。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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