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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融领域第一案曝出内情 5.18亿资产未入判决去向成谜

陈月刚昔日工作照
囗 成京昊
5月14日,陈月刚正式委托代理律师,向最高院第五巡回法庭递交再审申请书。这起曾被川内媒体称作四川金融领域标杆性大案的案件,背后暗藏诸多隐情,高达5.18亿余元涉案资产未载入生效判决文书,时至今日具体流向依旧无从查证。
31亿涉案金额缩减为9300万元
陈月刚曾任四川洪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同时也是眉山市多家民营企业实际出资人。自2018年12月12日被采取留置措施至今,他已失去自由七年有余。作为四川金融领域备受关注的大案,该案历经一审、二审,直到服刑等流程,相关争议始终未能平息。陈月刚经数罪并罚获刑,全程仅认可99万元受贿事实。
该案指定由广元市管辖,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向利州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11月29日,利州区法院认定陈月刚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8000万元,罚金118万元。
陈月刚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元中院提起上诉,其仅认可99万元受贿数额。尽管广元中院二审判决书长达七十一页,最终仍以原审判决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律适用无误、量刑尺度恰当为由,于2022年5月18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此后陈月刚依照法定程序向广元中院申请再审,被驳回。
身陷牢狱期间,陈月刚始终坚持依法申诉。直至2025年,一份足以影响案件走向的新的关键证据出现。
此前利州区法院一审判决、广元中院二审裁定均认定,陈月刚违法发放贷款总额达31.19亿余元,仅凭此项罪名便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
时至2025年5月1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分局(以下简称“四川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案相关事实进行核实,认定陈月刚违法发放贷款金额仅为9300万元。
两级法院认定涉案金额与金融监管主管部门核定数额相差悬殊,明显存在事实认定偏差。陈月刚向四川省高院提交再审申请时,将四川金管局出具的权威认定作为核心申诉依据。但四川省高院审理后认为,该份法院判决作出之后出具的行政处罚文书,与原审案件事实认定不存在冲突,未采纳此项申诉理由。
四川金管局前身为四川银保监局,2023年7月完成机构改制,属于中央垂直管理行政执法机构,全权负责四川省内银行、农信社、保险及非银金融机构监管执法工作,具备法定金融违法事实认定权限,其针对陈月刚违法放贷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涉案金额核定,具备法律效力与行业权威性,也同样具有公定力和执行力。
5.18亿涉案资产处置下落不明
经代理律师多年实地核查梳理,该案另有5.18亿余元涉案资产既未随刑事案件卷宗统一移送归档,也无正式罚没上缴国库的合规凭证,整体处置去向尚无明确定论。
在未登记入册的涉案财物中,单笔数额较小的涉案财物价值便达300万元左右,其中包含四块名贵腕表、两枚贵金属戒指、一只玉质手镯以及大额欧元、港币。
广元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案件复查阶段,曾向陈月刚家属明确告知该批财物已移交利州区法院,相关沟通内容留有录音佐证。但该批财物并未写入一审判决书,无资产评估、司法拍卖以及上缴国库的任何留存记录,这批价值不菲的涉案财物,自案件审理阶段便不知所踪。
陈月刚此前投资开发贵州省安顺市欢乐城地产项目,项目一期前期实际净投入超两亿元,项目达到商品房预售标准,已签订预售合同总额2.5亿元,已完成工程建设造价2.1亿元。
2018年10月,陈月刚与四川某集团公司达成项目转让初步协议,约定由该集团承接项目3.3亿元银行贷款,另行支付2.2亿元转让款项,完成项目整体交割,该项目预估利润可达六亿元。
同年12月陈月刚涉案事发,双方合作彻底搁置。后续办案机关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逼迫其名下开发企业挂名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书,擅自将欢乐城地产项目以仅承担银行债务3.3亿元转予第三方,致使2.2亿元巨额资产以零对价转让。而利州区法院在审理判决中,对此宗重大涉案资产只字未提,未查清相关人员违规操作、进行大额利益输送的相关事实。

陈月刚开发的项目
除此之外,陈月刚在陕西省眉县承接BT工程项目,眉县政府拖欠其工程款共计1.147亿元。2014年当地政府以每亩40万元价格,出让280亩商住建设用地用以抵偿全部工程款。
2018年10月,陈月刚已与碧桂园集团达成土地收购意向,对方拟定两种收购方案,可一次性支付1.8亿元全款,亦可分期支付2.2亿元完成土地收购。
2019年6月12日,办案机关使用扣押在案的企业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在未取得陈月刚本人认可的情况下,将280亩商住用地按照2014年抵偿原价,低价转让给西安籍人士郑某月。截至目前,受让方仅向相关企业支付4000万元款项,其中3500万元被办案机关以白条形式直接扣划,剩余7475万元款项长期拖欠,六年内无任何履约付款意向。
一审判决文书中曾标注该宗眉县土地以7500万元完成司法拍卖,与实际处置情况严重不符。广元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家属通报情况时也证实,该宗280亩商住用地完成处置后,实际到账资金仅五百万元。
综合梳理全案资产流向,办案单位以白条形式暂扣资金超1.18亿元,叠加三百余万元名贵财物、贵州安顺地产项目资产、陕西眉县土地抵账资产,总计约5.18亿余元涉案资产均未载入正式判决文书,资产收缴、处置、上缴全流程均无合规记录,资金最终去向始终不明。
四川省高院只就一审、二审认定的“事实”就事说事,故意回避5.18亿余元涉案资产去向,并驳回陈月刚的再审申请。
至于一二审判决文书中列明的1.4亿余元罚没判项,其中亦存在诸多疑点,陈月刚已在递交最高院的再审申请书中逐条详细列明,相关争议仍有待进一步核查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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