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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北京朝阳区街头,2岁男童小清被七八名蒙面人员强行抱走,随后搭乘电动车快速撤离小区。事发后,经警方调查确认,该起抢孩事件的主谋为小清的亲生父亲刘先生。 自刘先生与妻子石女士感情破裂后,双方因离婚、抚养权问题已发生多次诉讼,随着矛盾升级,最终演变成一场“当街抢子”的冲突。据了解,石女士是清华大学博士,曾赴美进行博士后研究,她经相亲认识了丈夫刘先生。
小清被蒙面人抱走 孩子被抢走后,石女士得知小清已被刘先生带回江西南昌老家。2025年底,法院认为,小清随石女士及其外公外婆生活已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裁定刘先生10日内归还孩子,刘先生拒不执行。 2026年5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再次作出裁定,判令孩子生父刘先生在3日内将幼子小清送回,交由孩子生母石女士抚养。截至裁定履行期限届满,刘先生仍未送还孩子。 中国新闻周刊从事件当事人石女士处获悉,5月25日,她在微信中跟刘先生沟通,表示要陪孩子过儿童节、去儿童乐园游玩,并要求对方6月1日上午将孩子带到南昌市人民公园。 双方聊天记录显示,刘先生邀请石女士于5月30日前往其家中探视、陪伴孩子。因石女士彼时身处外地、不在江西南昌,二人协商将探视时间顺延至5月31日。 5月31日,石女士前往刘先生提供的南昌住址。“我到的时候,他就站在门口,我们中间隔着一道铁门,他问我来干嘛,我说我要见孩子、接孩子走。” 石女士称,随后她隔着铁门见到了自己的孩子,“孩子说不要开这个门(铁门),我拿出给孩子准备的火车玩具,问他想不想要,他刚说想,孩子父亲就把他抱回屋里了,前后只有数秒”。五月中旬,石女士也在南昌与儿子有过一次短暂相聚,200多天未见,孩子被防走失绳固定,依偎在刘先生腿上,起初认不出母亲。 探视受阻后,石女士当即报警,但警方表示不便介入该纠纷。“后来我又过去了一趟,经过协商,我同意只看孩子一个小时,但要求他不许绑着孩子,他没有同意,僵持几分钟后,我就先离开了。” 6月1日,石女士再度前往该住址探视孩子,此次开门的是刘先生的姑姑,对方称该住址是她家,并要求石女士不再上门打扰。石女士未能见到孩子。 石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针对此次探视纠纷,刘先生在微信上回应称:“昨天5月31日,我邀请你到我家来看孩子陪孩子玩。我都抱着孩子到门口邀请你进来,你不进来。你还谎报警情扰乱社会治安,你把民警骗来,把孩子吓哭,你就是趁机制造混乱冲突。今天天气炎热,再加上你昨天把孩子吓哭吓坏,孩子不适合去户外。” 为求证此次冲突细节,中国新闻周刊尝试拨打刘先生电话,但未能取得联系。 石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次为了找回孩子,除了向警方求助,她也曾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知执行存在难点。她转述法院工作人员的答复称,法院无法陪同其上门索回孩子,刘先生此前已经因未执行法院裁定,先后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如果对方连拘留都不怕,那就真的不好办了。”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也曾谈及,此类因婚姻纠纷引起的“抢孩子”事件中,执行难、追责慢、人身不能强制,叠加父母身份特殊性,导致法院裁定短期内很难见效。 谭敏涛表示,亲生父亲带离孩子,本身不构成拐骗、拐卖,属于家庭内部监护权纠纷。因此公安对于这类案件,一般不刑事立案,多按家庭纠纷调解,难以直接对孩子的父亲采取措施。 谭敏涛分析,抚养权是人身权,不能像财产一样强制移交,法院可以裁定“返还孩子”,但不能把孩子当财物强制扣押、转移。执行重点是找孩子、逼被执行人配合,而非强制带走孩子,避免对孩子造成二次伤害。而在对方藏匿、跨省转移孩子后,找人难、定位难、跨省执行的成本也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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