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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威不容挑衅,生效判决必须履行。近日,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何某因恶意逃避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最终触碰法律红线,被判处刑罚。
案件回溯
何某因工程资金周转需要,经人介绍向刘某累计借款236000元。2017年至2018年2月期间,何某仅累计还款96000元,借款期限届满后,何某未足额清偿债务,刘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偿还借款本金140000元及相应利息,该案经二审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何某未按期履行付款义务,刘某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已依法向何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何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未在法定期限内如实申报个人财产,且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长期外出、行踪隐匿,刻意规避法院执行。 面对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执行困境,贡井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协作机制优势,与重庆公安机关跨区域联动,成功锁定何某行踪并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拘留期间,法院查明,何某在具备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存在多项恶意规避执行的违法行为: 一、高额挥霍资金。其在抖音平台累计花费3万元打赏网络主播。 二、隐匿购置大额资产。通过出具欠条方式,分别出资11.5万元购置车辆、55万元购置房屋,并刻意将上述资产登记在其儿媳孙某名下,规避法院执行。 三、变相转移、支配财产。指使孙某将涉案房屋抵押贷款30万元,所得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同时授意孙某通过关联持股公司订购酒水、对接装修工程等方式,变相流转、支配资产。 针对上述大额消费、资产购置、资金转移等情况,何某始终未向法院如实申报,刻意隐瞒个人真实财产状况,恶意对抗执行。法院遂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全部线索及证据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司法拘留期满后,何某仍拒不悔改,继续藏匿行踪、逃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彰显司法权威,公安机关对何某开展网上追逃,成功将其抓获并予以刑事拘留。
该案经检察机关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面对完整确凿的证据,何某对其拒执犯罪事实当庭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结合其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判决何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官警示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履行,切勿心存侥幸、藐视法律。无论是隐匿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还是以其他方式逃避执行,都不是“脱身之计”,而是触碰刑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力捍卫司法权威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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