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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2日上午,富顺县邓井关街道一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火情。作业人员曾某在使用气焊拆除一楼室外构筑物时,因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高温焊渣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火情。 经调查,曾某动火作业属于无证动火,且引发火情,性质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县公安局已对曾某给予行政拘留4日的行政处罚。涉事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县应急局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拟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下一步,富顺县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同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切实提升企业责任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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