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新型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自贡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裸聊敲诈类:以交友为名搭讪诱导裸聊,录制不雅图片、音视频,以向亲友扩散相要挟,勒索“封口费”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网络套路贷类:以网络借贷名义,收取“砍头息”、虚增债务,恶意制造违约,运用电话轰炸、短信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逼迫偿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舆情敲诈类:冒用舆论监督、新闻采访名义,捏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以删帖、平息舆情为由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四)务工敲诈类:以求职为幌子,入职后蓄意制造矛盾,通过围堵场所、舆论造势、集体上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五)碰瓷敲诈类: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虚构人身财产受损假象,借机敲诈索取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六)强迫消费类:以低价宣传引诱消费,后续采取纠缠、滋扰、威胁等手段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二)举报人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渠道
(八)富顺县公安局扫黑办电话:0813-4703728,来访或邮寄地址:自贡市富顺县东湖街道南环路493号 [p=null,]广大人民群众如掌握上述新型黑恶犯罪相关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对每一条线索将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特此通告
自贡市公安局 2026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