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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自贡市大安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某镇某村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时,发现该村专业合作社存在集体收益未及时分红问题。 巡察组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了解到,2018年该村依托扶贫专项资金组建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社员以脱贫户为主。经过多年运营,该合作社自2023年起已实现稳定收益,具备分红条件,但未严格落实其章程中社员分红相关规定,长期以留存资金保障后续运营为由,搁置分红工作,连续4年未兑现分红,致使脱贫户红利停留在纸面上,引发群众极大不满。 巡察组将问题移交该村立行立改,督促限期整改。该村第一时间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资金、资产、收益、入股等情况开展全面核查,指导合作社制定收益分红方案,并召开社员大会对分红事项集体审议表决。7月27日,合作社完成首次分红,累计发放资金2.4万余元,惠及群众203人。拖延4年的分红全部兑现,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的力度、速度与温度。
来源 | 四川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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