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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杂谈] 成都一男子送修手机被偷窥相册15分钟,文件、聊天类应用均有使用痕迹,维修人员被行拘7日;私自翻看他人手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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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四川
成都一男子送修手机被偷窥相册15分钟,文件、聊天类应用均有使用痕迹,维修人员被行拘7日;私自翻看他人手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

修手机把密码交给维修师傅,就等于允许对方随便翻看相册、聊天记录?不,偷看客户手机相册,不管有没有外传,都是实打实的违法行为。近日,成都一位手机维修店的老板,就因为这事被行政拘留7天。

近日,成都的陈先生手机出现故障,送到维修店修理。为方便检修,他把手机密码告诉了店铺老板。取机回家之后,陈先生翻看手机使用记录,心里一下子就绷紧了弦。

因为他发现,手机的相册、文件、聊天类应用全都留下使用痕迹,光是相册的使用时长就足足15分钟。 因为担心个人隐私泄露,陈先生当即选择报警。

最终, 警方调查后对维修店老板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700元。 拘留结束后,维修店老板被问及此前有没有类似行为时,他称“我不知道”“其实这个我也不懂”,并表示没有传输陈先生手机里的文件。

客户给维修师傅密码,仅仅是用于故障检修,不等于授权浏览客户的相册、聊天记录等私人内容。手机里面保存着照片、聊天记录、证件信息等,全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 哪怕没有把信息外传,私自翻看他人手机隐私,都是属于偷窥隐私的违法行为。

对此,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有明确规定,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此提醒, 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私自翻看他人相册、聊天记录,都是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 别觉得只是多看几眼无关紧要,一时的好奇心,换来的可能就是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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