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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丈夫激烈争吵后摔伤住院,妹夫好心垫付了3万元医药费,结果夫妻俩转头不认账,法院判了
10月6日,极目新闻报道了一起案件。生活中,亲属之间临时垫付医药费、应急资金十分常见,大多出于人情帮扶,没有借条、没有书面约定。可一旦亲属间产生矛盾,这份善意垫付的钱款,往往会变成扯皮的难题。
2022年5月,丹丹在工作场所与丈夫小黄发生激烈争吵,随后遭到小黄追打,不慎摔伤。事发后丹丹被紧急送往医院住院治疗6天,共计产生医疗费50627.51元。
危急时刻,妹夫阿军先行垫付了两笔医疗费,合计30000元,为丹丹及时救治提供了保障。本是亲属间的善意帮扶,可事后双方就该笔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巨大分歧,接连引发多起诉讼。
为追回3万元垫付医疗费,阿军最先以民间借贷纠纷起诉夫妻二人,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全部败诉。法院核心裁判标准为:民间借贷必须具备双方借款合意,该案仅有付款记录,无借条、聊天约定等佐证,无法认定借贷关系成立。
多轮诉讼无果后,阿军变更案由,以无因管理纠纷重新起诉至湖北谷城法院维权。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谷城法院审理后,对该案核心争议焦点逐一作出认定:
首先,该案不构成重复起诉。被告辩称本次诉讼属于重复起诉,但法律规定,重复起诉需同时满足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重一致。阿军此前起诉的是民间借贷纠纷,此次起诉的是无因管理纠纷,二者法律关系、诉讼标的完全不同,因此不构成重复起诉,法院依法予以审理。
其次,该案依法成立无因管理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阿军对妻姐丹丹无法定、约定的医疗费垫付义务,其主动垫付3万元医疗费的行为,是为救治丹丹的善意利他行为,符合无因管理全部构成要件,合法有效,阿军有权向受益人追偿垫付费用及相关损失。
最后,涉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丹丹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属于其与小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家庭生活必要开支,即便丹丹受伤系小黄行为导致,该笔垫付债务仍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小黄、丹丹二人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一审宣判后,丹丹、小黄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终,法院判决二人返还3万元垫付款,并按年利率3.7%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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