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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03井试采气回收试验站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自303井试采气回收试验站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自303井试采气回收试验站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建设地点:邓井关街道春光村15组(自贡市富顺县) 建设内容及生产规模:新建自303井试采气回收试验站一座。包括已建成的采气树,配套的单井部分,试采气回收单元,配套的公用工程,建设规模为3万方/天。工艺流程:采气树-节流阀组-分离计量-脱水-压缩天然气-充装。 建设性质:新建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2)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查阅纸质报告书请致电028-87381955 联系人:杨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单位、居民以及任何关心本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二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全部内容后,将所填写的表格发送至邮箱:[url=]965460119@qq.com[/url]。 (2)纸质意见 请公众根据本公示第二条中的网络链接下载并打印(双面打印)公众意见表,而后按表格要求填写完全部内容后,邮寄至建设单位。(收件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华商南路68号华商·国际城16栋办公13-01至10号、14-01至10号、15-01至10号;收件人及联系电话:吴工0813-8300123/jlytchuann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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