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积分
- 13829
- 威望
- 2079 点
- 铜板
- 7403 枚
- 西秦金币
- 0 个
- 鲜花
- 8 朵
- 在线时间
- 309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21-7-26
|
有部分人喜欢没事去“打鸟” 不过这是一个“危险的爱好” 2022年底,荣县警方将 侦破的三起涉枪打鸟案件 移交检察机关 荣县公安局始终坚持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工作,把打击涉森林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作为重点工作。2022年12月,荣县警方将侦破的三起涉枪打鸟案件移交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父亲于20多年前去世遗留一只长木把**(俗称鸟枪)在家中。2018年,刘某某装修自己新房屋时,在荣县旭阳镇河街购买了射钉枪用于装修房屋,另外购买了一根约一米长的钢管用于放置抽水机。刘某某装修好房屋后,邻居梁二娃称可以将射钉枪改装为**打鸟,刘某某便将射钉枪及一根钢管交给梁改装了一支**,与父亲遗留的一支长**一起放在自己卧室墙角,准备邀约他人进山打鸟。荣县公安局民警获得线索后,在刘某某家中查获两支**及46颗铁砂子。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为喜好枪支,且从事汽车修理工作,有一定的机械基础。2019年,陈某某在荣县旭阳镇36队车站旁边的五金店购买射钉枪,在荣县旭阳镇西干道建材市场购买了一根-米长的无缝钢管,着手开始制造枪支,用汽车修理的电焊机、砂轮等工具对射钉枪、无缝钢管进行改装,制作成枪支。2019年底,陈某某用改装的枪支到荣县旭阳镇观斗山等地打鸟,击中过画眉鸟、斑鸠等。2022年9月29日,荣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某所居住的家中进行搜查,在地下室杂物间搜查出疑似**。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9年2月在拼多多上购买了四根无缝钢管,在荣县旭阳镇的一个五金经营部购买了两支射钉枪,用借来的电焊机、砂轮等工具对射钉枪、无缝钢管进行改装,制作成枪支,利用空闲时间在县内打鸟。2022年7月23日,荣县公安局在王某某家中搜查出疑似射钉枪、枪管、铁砂子等物品。
这些违法的“爱好” 还是戒掉了吧 贪图一时的刺激 搭上自己的自由 实在得不偿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