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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据陕西广电“陕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男子去年9月先是去舅舅家偷东西,未盗得财物;又通过爬树进入大伯家中,盗得两箱白酒。男子舅舅查看监控后发现是外甥所为,便告之其父,男子父亲随后怒报警。
经认定,被盗的两箱白酒价值15600元,男子已将偷来的白酒送人及自己喝掉。 
因犯盗窃罪,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被责令退赔大伯经济损失。 更多案件细节>> 据南昌县人民法院公众号消息,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南昌县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罗某系南昌县人,曾因盗窃罪、抢夺罪多次入狱。2022年9月,罗某考虑到对舅舅邓某和伯父熊某家中较为熟悉,且自认为偷盗后不会报警,便决定前往邓某和熊某家中盗窃。 9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罗某进入邓某家偷盗未果,便通过爬树进入熊某家中,在熊某家中盗得两整箱李渡酒和另四瓶酒(规格不明)。经南昌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被盗的两箱李渡酒价值15600元。 案发后,邓某查看家中监控,发现系其外甥罗某所为,后邓某将情况告知于罗某父亲,罗某父亲报警。 2022年10月20日,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56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罗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综上,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罗某退赔被害人熊某经济损失15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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