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幸到派出所办理业务,走了本市两个派出所,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受,当然,所在地方有历史原因,但是社会在发展,也应该有所变化,“便民护民、执法维稳”不能只是口号、写在墙上。在南湖某派出所,方便办事,出路交通方便,出警道路宽畅,另一个在光大街的某派出所,在农贸市场的包围之中,道路狭窄,下雨道路泥淋,群众办事不便,如果是自驾车去根本不可能,出警交通不便,穿过拥堵的菜市场,而且该派出所所管辖区又大,办事大厅又小。本人认为,派出所,既有为民办事方便的功能,又有震慑犯罪分子的功能,所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把这样机构设立在交通方便,醒目的地方,使人民群众办事方便,即时的保护人民群众,增强法律震慑力,派出所随时群众能看得到的地方,对将有违法犯罪心理或违法犯罪人员也有警示作用和震慑力,同时也给警务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及良好心态,人民群众也能得到更多的热情服务、微笑服务的情景,使政府更亲民、社会更健康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