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坏事干多了终有报应,杀孽重了一定会殃及妻儿。
2月7日,广东珠海一女子把丈夫的毒狗药物倒入下水道销毁时,不慎中毒身亡,环保部门已对附近水质进行了检测。目前,案件细节仍在调查中。
2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事发民房附近,看到出事房间屋门紧锁,仅留着房屋侧面的卫生间和厨房通风换气,屋门口还挂着洗干净的衣服。
与这对夫妻同住一栋楼的居民称,这对夫妻是外省前来打工的,去年他们的小儿子还在这边读书。出事后,这栋楼里的居民都被房东安置在宾馆住宿,之后几天,还有工作人员到他们的房间马桶内取水检测。目前,他们均已恢复正常生活。
事发楼栋附近街坊称,他们没听说附近有狗被毒杀或被偷的情况。记者了解到,抓走毒狗男子的民警,来自近半小时车程外的另一派出所。
街口的警戒线当晚就撤了
据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月7日,广东珠海警方在斗门区调查一名偷狗男子。为销毁证据,男子住在井岸镇西埔村西埔市场附近的妻子将毒狗药物倒入下水道,但因药物遇水挥发产生毒气,她吸入后不幸身亡。目前,案件细节仍在调查中。
2月10日中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事发地附近。巷子外商业街多名商户表示,事发当天,他们曾看到警车、消防车来到现场,还在街口拉起了警戒线。因商业街和居民区是分开的,当时街上的商户并不知道巷子里发生了什么,直到后来才有所耳闻。不过,当晚街口的警戒线就撤了。
武汉市第四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兼西院区重症医学科主任许涛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介绍,**属于剧毒物质,加热或与酸作用后会产生易挥发的氰化氢,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口服**也可通过口腔粘膜和消化道吸收,从而引起**中毒。**可抑制人体细胞中酶的活性,使组织细胞不能利用氧气,造成组织缺氧,中毒严重可致人迅速死亡。
“非常少量就能致死。”许涛表示。
氯化**是临床中会用到的骨骼肌松弛药,平常在给病人做麻醉时,才会使用这种肌松剂。使用这种药物后,病人全身的骨骼肌都会处于松弛状态,无法收缩,甚至无法进行自主呼吸。但这类肌松剂在医院里也具有严格的使用流程,只能用于全麻病人或气管插管使用呼吸机的病人,神志清醒的病人都是不能使用的。
许涛提醒,不管是**中毒死亡的狗,还是氯化**中毒死亡的狗,狗死亡后,身体无法再进行代谢,所以狗的体里会残留余毒。人食用这种狗肉后,也可能会中毒。
男子是否要为妻子死亡担责?
男子的毒狗药物导致其妻子死亡,他是否要为此担责呢?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范辰律师认为,该男子应该被追究盗窃罪刑事责任,至于是否要追究他在其妻子死亡中的刑事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首先,该男子购买剧**物毒狗、偷狗,属于盗窃的违法行为。如果盗窃的财产达到一定数额,该男子涉嫌盗窃罪,根据盗窃数额、盗窃次数等情节定罪量刑,偷狗男子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其盗窃数额没有达到盗窃罪标准,该男子将面临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如果该男子将毒死的狗肉卖给他人,导致他人因此中毒,该男子的行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将盗窃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数罪并罚。
在警方调查该男子的过程中,其妻子将毒狗药物倒入自家下水道的行为,如果有危害其他人生命健康的可能,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她的行为还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鉴于当事人已经死亡,无法再继续追究。
范辰认为,该男子是否要为妻子的死亡担责,需要明确其是否曾指使妻子帮忙毁灭证据。如果男子明知毒狗药有剧毒,还指使妻子帮其毁灭证据,那么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承担必要的刑事责任;如果其妻子是主动帮忙毁灭证据的,死亡与丈夫无关,该男子可能无法因此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