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积分
- 2025
- 威望
- 319 点
- 铜板
- 1048 枚
- 西秦金币
- 0 个
- 鲜花
- 2 朵
- 在线时间
- 57 小时
- 注册时间
- 2023-2-22
|
今年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的第三年,“长江大保护”已经成为全民共识。然而,总有一些人为了贪图口腹之欲顶风作案,使自己身陷囹圄。近日,荣县公安连破两起非法捕捞案,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3年2月9日,但某某(男,54岁,荣县人)在越溪河小井沟水库斜石板水域电鱼,被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挡获,查获电鱼工具1套、渔获物2条。县农业农村局将非法捕捞嫌疑人但某某移送至荣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5日,荣县公安接群众报警称:小井沟水库有人在电鱼。民警现场挡获张某(男,41岁,犍为县人)、李某(男,45岁,荣县人)、李某某(男,53岁,犍为县人),查获一套电鱼工具、渔获物256条。
小井沟水库是越溪河截流所建水域,同时也是自贡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犯罪嫌疑人使用电鱼工具电鱼的方式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
3月17日,荣县公安依法对但某、张某、李某、李某某等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荣县公安提醒:非法捕鱼一时爽,投下“电具”落入法网。我们应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杜绝非法捕捞,共勉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