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违法行为人甘某与明某窜至富顺县板桥镇某酒店内,从前台盗走几瓶白酒以及10余包香烟,随后又窜至板桥镇某商铺内,盗走部分商品。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3月10日,违法行为人孔某与张某窜至板桥镇某居民楼楼梯间,盗走一辆摩托车。目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3月3日,违法行为人陈某在板桥镇某超市购买香烟时,假装扫码支付,趁老板不注意时将两条香烟盗走。目前,陈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3月20日,违法行为人张某某窜至富顺县东湖街道豆花村游船码头,翻窗进入售票厅,将一台饮水机及一个蓝色矿泉水桶盗走。目前,张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3月12日,犯罪嫌疑人罗某在受害人家中安装门窗时,将卧室抽屉里的金手镯和金戒指盗走。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