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报驾校未学退款被扣3成违约金 近日,四川自贡的王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反映,其丈夫于去年7月份花费9800元在驾校报了B2驾照培训,但由于前往外省工作,一天都没有参加学习,遂向驾校申请退款。然而,双方因退款金额的多少出现分歧,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王女士认为,退费金额应为缴纳学费减去税费和材料费等已经产生的费用,她预计是数百元,而不应该支付30%违约金。她认为,双方合同中注明的“向对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的相关违约条款,是针对已参加培训的学员,而非“一天都没有参加的”。
对此,驾校方面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于无合理理由要求退费的情况,校方首先是按照合同约定办事,即扣除已产生费用,并加上30%违约金。不过,实际操作中,对有特殊情况的学员,只要能提供合理有效的证明材料,校方都会酌情予以减少或免除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