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长江生态安全 筑牢水域生态屏障 富顺公安不断加大宣传、巡查力度 全面落实各项禁渔措施
依法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 近日来,连续破获 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 查获渔获物、非法捕捞工具若干
案例一
4月10日,琵琶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当日晚上23时许,张某伙同郑某在黄葛电站堤坝下沱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巡逻民警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渔获物12.4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4月11日,琵琶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查:当日晚上23时许,张某伙同沈某、郑某在琵琶镇理策村沱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巡逻民警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渔获物6.7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沈某、郑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4月18日,县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琵琶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经查:4月18日晚上23时许,胡某和谢某在琵琶镇土地村沱江内采用电瓶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被巡逻民警现场挡获,现场查获渔获物8公斤。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谢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 严禁在禁渔区、禁渔期 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 长江流域生态文明 需要每一个人的守护 富顺公安 将保持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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