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一小男孩因为急性咳嗽被家人送往医院,本以为是普通的小病,但在医生给他输了两瓶液之后,小男孩突然呼吸急速,心率加快,最后不治身亡。
小男孩死后,家长将所有的怨念都发泄在了小男孩的主治医师身上,导致主治医师走投无路,选择爬窗逃跑,最后坠楼身亡,那么小男孩的家属应该负法律责任吗?
一、坠楼身亡的医生2013年4月29 日的晚上九点左右,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的医院,有一名年轻的女医师坠楼身亡,而目睹这一切的,正是她自己的丈夫。
她的死亡让她的丈夫受到了很大的打击,但他发誓要为自己的妻子讨回公道,要让那些逼死他妻子的人都受到惩罚。
死者名叫王萍,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医生,在医院已经工作了很长时间了,从来都没有出过任何的事故。
这天,几个人抱着一个小孩来到了医院,点名要找医院的马金娥马主任,但是这个时候,医院的人非常的多,马主任的办公室外面正在排队。
无奈之下,经过马主任的推荐,他们挂了王萍医师的号。
他们表示,自己的孩子正在吃饭的时候,突然就开始剧烈的咳嗽,怎么都止不住,喝水也不行。
王萍是一个办事非常细腻的人,一看到孩子的症状是急性咳嗽还有些喘不上气,就怀疑是什么东西卡在了喉咙,但经过检查,孩子的喉咙里没有任何的东西。
而且异物也不可能在喉咙中卡这么久,这样的话,应该早就造成窒息了。
经过检查之后,王萍发现孩子的情况非常的不好,甚至已经出现了胸闷的症状,于是就赶紧给孩子开了一瓶治疗咳嗽的药。
并且当即安排孩子入院治疗。
但药已经输了大半瓶了,孩子的症状依旧不见好,甚至还出现了更严重的症状,呼吸也变的困难。
这个时候,孩子的体温已经达到了三十八摄氏度,心率竟然直接超过了一百六十七次每分,这对一个孩子来说是非常严重的情况。
于是王萍立马就在病历上写下了孩子病危,需要一级护理。
随后又给孩子换了另一瓶药,主要是现缓解孩子的心率,药物的名字叫做盐酸普罗帕酮注射液,是用来平复心率的。
看到孩子顺利换上药之后,王萍就又回到了办公室开始研究孩子的病情。
这个时候,孩子的家长慌慌张张的敲响了王萍办公室的门,表示自从输上这个药之后,孩子就喊着难受。
王萍查看之后,并没有发现异样,于是就让家长放心,这只是正常的现象。
但很快孩子就出现了休克的表现,嘴唇也开始青紫,王萍见状,立刻对孩子实施了抢救,但经过一个多小时之后,孩子的命还是没能保住。
她浑浑噩噩的走出急救室,将这个不幸的消息告诉了孩子的家长,两人跪坐在医院的走廊中痛哭不止。
孩子名叫沈志毅,今年才刚刚过了七岁的生日。
王萍看着心里非常的难受,带着自责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但此刻她心里挂念的依旧是孩子到底得了什么病?
二、有心脏病的男孩就这样,王萍一遍一遍的翻看着关于这样病情的病例,都忘记了时间,过了一会儿之后,急促的敲门声再一次响起。
王萍将门打开之后,一群人争先恐后的涌入了办公室,将小小的空间都给挤满了。
就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就是这个女人治死了孩子,区域的人就开始对王平拳打脚踢。
这个时候,王萍已经彻底懵了,因为自己也觉得是自己的责任,也不敢还手,就任由那些家长们的拳头落在自己的身上,甚至都已经没有了痛觉。
感觉到骚动之后,医院很多人就进入办公室开始劝架,将正在挨打的王萍从令人窒息的办公室中给解救了出来。
后来为了躲避家属的攻击,王萍将自己反锁在了一个没有人的办公室,但在这间办公室里,她还是能非常清晰的听到外面的叫骂声和拍门声。
这个时候,沈志毅家人信服的马主任站了出来,表示王萍开的药和诊疗记录她都已经看过了,没有任何的问题。
至于孩子的死因,还在调查之中,表示希望家属不要在医院闹事,一切都等检查结果出来再说。
可是沈志毅的家人此刻已经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了,非要将孩子的死归咎于王萍开的药。
王萍在办公室他的清清楚楚,心里也是五味杂陈。
后来等家属情绪都稳定的时候,王萍的同时就想先把王萍叫出来,先送她回家,可是在门口敲了半天,也没见王萍给他开门,心里立马就意识到了不对。
此时楼下便传来了一阵哭喊声,王萍坠楼了。
在经过三十多个小时的抢救之后,王萍还是没能挺过来,带着愧疚离开了这个世界,沈志毅的家人一听说王萍死了,立刻一哄而散,不在向王萍声讨孩子的死亡。
王萍是把床单撕烂绑成了一条绳子,将绳子绑在了窗户上,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下到一楼,逃离这个地方的。
然而当她爬到三楼的时候,突然重心不稳就从十几米的高空摔了下来,正好被前来找她的丈夫看到。
事情过去了一段时间之后,王萍的丈夫得知沈志毅有先天性的心脏病,所以当时他很有可能是死于心脏病,并不是自己的妻子开错了药。
于是王萍的丈夫将沈家和医院都搞上了法庭,表示沈家是害死自己妻子的元凶,而医院如果能早点报警的话,自己的妻子或许就不会走投无路选择爬墙。
但如果要证明沈志毅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就需要尸检,可沈家哪里愿意人都死了,还要破坏尸体,于是就拒绝了。
最后法院驳回了王萍丈夫的诉讼,表示虽然沈家不应该用这样的方式逼迫王萍,但王萍的死却是她使用了不正当的逃生手段造成的,不能归咎于他人。
三、沈家人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一条年幼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而对其进行救治的医生王萍也因此坠楼而亡。在这场意外中,沈家人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吗?又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在得知自己的孩子不幸去世后,沈家人都误以为是因为王萍医生所开的药物有误,因此才导致了沈志毅的身亡,因此便在办公室对王萍进行殴打。
这种公然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接受依法惩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不法分子公然殴打他人的,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应当处于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的,则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但是在本案中,沈家人结伙对王萍医生进行殴打、伤害,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形,应当对动手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如果因为殴打行为导致医生王萍出现轻伤及以上的,则应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司法解释来看,犯罪分子非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犯罪分子因为故意伤害而造成受害者重伤的,则判处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在这件事情上,只能追究沈家人殴打王萍的法律责任,对于王萍坠楼身亡的这种结果,是否应当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呢?
如果说,医生王萍的坠楼是沈家人在气愤之下,将其推下楼的。那么沈家人的行为就属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说医生王萍在沈家人的围殴之中进行躲闪,在躲闪之间不慎坠楼的,那么也要追究沈家人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行。
但是事实上,王萍将自己一个人关进办公室,并且试图将床单撕成绳子,以这种方法来逃离,并且在实施这一行为的过程中,不慎坠楼。
这种情况虽然在客观上导致了王萍的身亡,但是却并非是因为沈家人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是所有人都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导致的意外事件,因此沈家人不用担负法律责任。
很多人都如同王萍的丈夫所认为的那样,即沈志毅的死亡并非是因为王萍诊断出错,开出的药物有问题,而是其自身存在心脏问题才导致的死亡。
如果能够进行尸检,检查出沈志毅的死亡是因为自身心脏病的原因而不是药物有问题,那么就可以还王萍医生的清白。
但是做尸检需要其近亲属进行签字,而沈家人明确拒绝进行尸检,因此医院方并不能强行进行尸检,沈志毅死亡的真相也就无从得知了。
四、结语一直到事情的最后,也没有人知道沈志毅死亡的真相,王萍就这样背负着庸医的骂名永远的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