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易患关节炎、风湿等疾病,常常需要寻医问药。有一伙儿人就盯上了有这类需求的老年人,向他们售卖号称祖传配方的“神药”。而这些所谓的“神药”不仅治不了病,还会给老年人带来其他健康风险。 
陈先生今年70岁,得风湿性关节炎多年,吃了不少药都没能将这病根除。一次偶然的机会,一个熟人向他推荐了一家中医,号称专治“老年病”,一两个疗程就能药到病除。陈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这家门诊部。 
陈先生花300元购买了一个疗程,服用时他发现这药的颜色味道都不太对。但因为仲医师讲这是祖传配方,他还是准备吃了看看效果。一个疗程后,他发现这药刚吃的时候身上立马就不疼了,但吃久了作用就不明显。久病成医的陈先生觉得这不像是纯中药,倒像是止疼的西药,加上包装上也没标注成分、生产厂家,于是报了案。 
扬州警方调查发现,仲某是门诊实际经营人,以前是个做生意的商贩,后来在网上学了一些医药皮毛就在扬州开起了小诊所。2014年曾因制售假药被法院判处刑罚。然而,2016年1月,尚在缓刑期的他“重操旧业”,辗转到城北重开了一家诊所。 
据检察官郭凯民介绍,门诊部主要有仲某、姚某、金某等六名工作人员,均无相关中医执业资格,门诊部也未取得药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证。仲某以每年5000元的价格借用已退休中医师的执业资格证挂靠在门诊部。 
经查,2016年1月至2022年3月,仲某伙同姚某进购“吲哚美辛”“倍他米松”“呋塞米”三种西药与大黄、当归等中药粉剂、食品添加剂混合研磨,在自家车库内制成“中药冲剂”。对外宣称专门治疗关节炎、类风湿等疾病,以每疗程200至300元的价格,通过门店直销、远程邮寄等方式销售。 
扬州大学医学院报告证实,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期联合使用“吲哚美辛”“倍他米松”“呋塞米”会产生毒性反应,增加消化道溃疡、低钾血症和高血糖风险。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中药冲剂”符合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系假药。 
检察官介绍,通过梳理销售记录发现,仲某2016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支付宝、微信累计接收患者购药款1100余万元,通过微信联系的患者高达6000余人。 
这些患者大部分集中在扬州市区,也有许多来自上海、山东、安徽等省份。患者服用后有不良反应的,有的自行停药止损,有的找到仲某讨要说法。圆滑的仲某则借口是患者其它疾病导致,并以退钱、数倍补偿的良好态度息事宁人。 
由于该案持续时间长,被害人众多,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全链条打击犯罪的同时,不断强化对涉案赃款赃物的追缴。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对仲某等人的违法所得资金流向进行梳理,最终查封其房产30余套、冻结银行账户资金109万余元。 
同时,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辖区医药行政存在监管漏洞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建立食药市场溯源机制,并对辖区无行医资质人员擅自为老年人诊疗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022年6月10日,该案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移送至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仲某等人隐瞒在中药中添加西药成分的事实,以纯中药冲剂的名义进行销售,其行为符合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的构成要件。2022年9月1日,该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罪对仲某、姚某等九人提起公诉。 
本案中,仲某、姚某从假药生产到销售均发挥了主要作用,考虑到两人是主犯,且仲某系缓刑考验期间所犯新罪,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判处仲某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判处姚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并对其已查明的违法犯罪所得进行没收。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量刑建议。据悉,该案是扬州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案件。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检察长顾勇再次提醒广大中老年人,不要相信所谓的纯中药、祖传秘方这种口号,购药时应当注意品牌、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并保存好票据。如购买的药品疑似假药,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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